- ·上一篇文章:中小投资者服务敲打7家上市公司:退市倒计时开始了
- ·下一篇文章:金刺猬评委黄艳红:私募数据透明度及时性是痛点
官方文件!在横琴购置房产等五类人可申请机动车入出横琴
6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细则》规定,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限住宅、写字楼、商铺),或在横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或属于横琴新区引进特殊人才,均可以申请 1 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当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拥有实际运营的公司,或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公司,并取得横琴新区土地,允许申请3个机动车出入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细则》原文如下: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关于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和《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按照《关于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和《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准予进入横琴并仅限在横琴行驶的持有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的澳门牌照机动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管理。第三条 对仅限在横琴行驶的澳门机动车辆,由横琴新区管委会主管部门实施准入审核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牌证发放及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口岸查验部门实施进出境备案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权实施管理,并通过联系配合机制,推进综合管理。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和标准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须向横琴新区管委会申请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向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并经海关、边检等部门备案后,方可进入横琴道路行驶。第五条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如实申报,并提交规定的证明、凭证。第六条 建立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以及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的业务办理信息和监管信息共享,并提供网上预约、审核、办理等便捷服务。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七条 按照“按部就班、逐步推进”的原则,推动及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澳门机动车所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澳门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一)在横琴注册设立至少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在横琴具备实体经营场所并已实际运营开展业务,允许申请 3 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二)在横琴注册设立一家持有 100%股权的独立法人公司,并取得横琴新区土地,允许申请 3 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 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三)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限住宅、写字楼、商铺),允许每个单位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四)在横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可以申请 1 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五)属于横琴新区引进特殊人才,或与横琴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国有企业)有合作协议的澳方派出机构派驻横琴的工作人员,凭澳方派出机构和横琴新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及下属国有企 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 1 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 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六)对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以上的,限选择其中一个办理。珠海市政府可根据横琴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提出优化调整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行驶申请条件的意见,商省公安厅和驻珠海海关、边检等部门,报粤、澳两地政府同意后实施。第八条 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机动车类型为 9 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客车。(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颁发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凭证,且在有效期内。(三)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险期限不少于临时入境牌证有效期。(四)境内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处理完毕。(五)安装电子车牌识别标签。(六)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3 年内无超出批准行驶范围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七)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5 年内无超出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滞留境内交通违法行为。(八)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 5 年内无利用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参与走私、偷越边境、携带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超范围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九)在境内外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行为。(十)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第九条 入出横琴澳门机动车驾驶人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第十条 每辆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最多可以申请 2 个备案驾驶人,备案驾驶人须持有能够多次往返内地与澳门的有效出入境证件及签证(注),车辆经横琴口岸通关时,必须由备案驾驶人驾驶,并持有卫生检疫机关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 康证明(港澳籍驾驶人除外)。第三章 办理流程第十一条 入出横琴澳门机动车牌证申领流程:(一)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图片资料); 横琴新区管委会通过网络对有关材料进行预审核。(二)通过预审核的机动车所有人根据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通知,到粤、澳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对车辆唯 一性、安全性、是否具有改装的暗格、夹层空间等情况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将车辆检验信息(含车辆有关参数、图片等)推 送至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三)经车辆检验机构验车合格后,由交警部门网上预审通过后,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横琴新区管委会政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四)横琴新区管委会应在受理后对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确认函,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五)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确认函、机动车检验 报告,核对机动车所有人及符合申请资质的证明信息是否一致 及审核车辆、驾驶人是否符合临时入境条件,符合条件的,确 定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的电子信息,并推送至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六)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根据确认函、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的电子信息、驾驶人有效出入境证件等相关资料,履行必要的现场核验、资料采集程序,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车辆、驾驶人备案手续。(七)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审核车辆及驾驶人备案情况,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澳
官方文件!在横琴购置房产等五类人可申请机动车入出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