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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山东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华军  来源:华军资讯  发布时间:2019-2-22 19:13:07

原标题: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山东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齐鲁网6月2日讯6月2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办法明确,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办法明确,普通住宅的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物业服务企业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情形的,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闪电新闻记者 田进[责任编辑:杨凡、穆楠、田进]

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山东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