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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名校的严酷真相: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
原标题:美国名校的严酷真相: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各高校中学术训练最为严酷的学校之一,民间版的校训是“让快乐去死的地方”(Where fun comes to die)。和许多美国名校比起来,芝加哥大学的校园很小,中心是个方形的新哥特式建筑群,被称为“方庭”(The Quadrangle),我曾就读的社会学系就在方庭东南角的一座建于1929年的四层小楼里。虽然毕业只有几年时间,我对这座楼的记忆却已经模糊了,除了几位老师的办公室之外,能想起来的只有一扇扇从里向外开的木质门,被无数双脚踩得凹下去的石质楼梯,还有一间只有在开题和答辩时才能出入的博士论文室。说来奇怪,那间狭小的屋子我只进过两次,却对里面的一切印象极为深刻——屋里的陈设十分简单,只有两排书架和一张桌子,书架上摆放着这个全世界最早的社会学系1892年建系以来的全部博士论文,桌子上坐着我博士论文的三位指导老师,我的导师阿伯特(Andrew Abbott)教授身后有一扇窗,至于窗外的风景,我从没来得及看清过。我对社会学产生兴趣,始于在北大法学院读书时朱苏力老师的法理学课,那是1998年的秋天,大一的第一学期,我们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后来我经常和人开玩笑说,这是还没进法律的门,就上了旁门左道。之后的两年里我胡乱读了许多闲书,主要是法理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对社会学并没有什么了解。直到大三第二学期,我又同时上了李猛老师的社会理论课和赵晓力老师的法律社会学课,认真读了涂尔干和韦伯的几本经典著作,两门课下来感觉几乎被洗了脑,对经典社会理论中的现代性问题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于是大四准备出国留学时,我一个法学院都没有申请,而只申请了美国和英国的十几个社会学系的博士(Ph.D.)项目。记得我第一次和芝大社会学系的赵鼎新老师联系时,自我介绍说读过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结果他回信时很不客气地说,你如果联系其他老师的话,千万别这么说,否则他们会觉得你对社会学的了解很肤浅。几个月之后,我幸运地收到了芝大社会学系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直到临行前,我读过的社会学著作几乎还是只有涂尔干和韦伯,再加上芝加哥学派的那本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科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俗称“绿色圣经”(Green Bible)。01让快乐去死的地方对大多数中国留学生而言,身处异乡的第一年总是最艰难的,除了语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适应之外,最大的挑战无疑是养成一种与国内截然不同的学习习惯。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各高校中学术训练最为严酷的学校之一,官方版的校训是“益智厚生”(Crescat scientia; vita excolatur),而民间版的校训则是“让快乐去死的地方”(Where fun comes to die),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上课时都要承受超大负荷的阅读量。我在芝大的第一年,每周的阅读量基本上保持在一千页书左右,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学生而言,刚开始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于是在北大每晚十一点熄灯后从没看过书的我,在芝大的最初几个月每天都是晚睡早起,能睡上四、五个小时就感觉很幸福。记得有一次上劳曼(EdwardO. Laumann)教授的组织社会学课,课上只有十几个学生,大家围着一张圆桌坐,因为前一天晚上睡得实在太晚,我居然当着所有老师同学的面直接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忍着笑,而劳曼教授也是一副故作镇静的样子,顿时觉得无比尴尬。但挑灯夜读并不是留学第一年最困难的事,更大的挑战是自信心的培养。我所在的芝大社会学系2002级入学的一共有18位同学,其中美国学生占了三分之二,几位国际学生也大多有过在美国读书的经历,而我不但年龄最小、英语最差,而且对美国社会学几乎一无所知,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于是,从入学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被一种隐隐的自卑感所笼罩,总觉得同学们都比我强很多,自己没有选择,必须加倍努力、“笨鸟先飞”。这种压抑的感觉直到第一次期中考试后才有所缓解,在那次考试里,我的组织社会学问答题居然得了满分,让班上的同学刮目相看,也让我自己有些难以置信。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语言障碍只是一道门槛,没跨过去之前觉得它比什么都重要,跨过去了才发现,学问做得好不好,和外语水平关系并不大。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三学期制(quarter system)就始于芝加哥大学,据说是因为芝大建校比较晚,想尽快赶上哈佛等常春藤院校,于是就用这一制度创新来让学生上比两学期制(semester system)更多的课程。经历了秋季学期的魔鬼训练,到了第一年的冬季学期,我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都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上课不那么累了,课下也开始有了些属于自己的时间。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为了保证课外读书时间,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无论学校的功课多忙,每周总有一天是留给自己的,只读那些和自己的研究兴趣直接相关的书。这个习惯让我受益良多,到春季学期,我已经开始写自己的第一篇英文论文了。后来许多人都问我,为什么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那么快?我的答案很简单,只是因为动手早而已。博士教育和本科教育最大的区别,就是并非以课程为中心,上课固然重要,但终究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要有原创性的学术成果。有的学生稀里糊涂地上了好几年课,都还不知道自己博士论文想做什么题目,这是最可怕的事情。第一年的课程结束后,我并没有回国,而是整个暑假都和同学们一起留在学校,组成学习小组,准备第二年开学前的博士资格考试。这个考试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都有,但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芝大社会学系的考试是全面性的,涉及社会学的十大领域,有一份长达十几页的书单,据说书单的内容几十年间都没有太大变动,囊括了西方社会学的大多数经典文献,加起来有一万多页。到了这个时候,我的英文阅读速度已经和美国同学相差无几,但大家读得都十分吃力,有时只能靠互相交换阅读笔记来赶上进度。就这么昏天黑地地过了一个夏天,直到这个让所有人都恨得咬牙切齿的考试结束后我才发现,它真的是一个里程碑,通过了资格考试,就算是真正入了社会学的门,以后的修行就看个人的努力了。这时再回想自己在芝大第一年的生活,的确辛苦远远多于快乐,而且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身在异国他乡,没有人会自动尊重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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