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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科技局关于征集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华军  来源:华军资讯  发布时间:2019-2-11 18:11:25

为推动科技创新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2017年12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拉科发〔2017〕132号)。因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尚未搭建,为加快推进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工作,经我局党组、市财政、市“两创示范”办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暂采用纸质券方式推行。根据《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现开展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服务机构是指为拉萨市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接收并兑现创新券的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实验室等法人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移、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工商税务、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2、申请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3、自愿向拉萨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同意接受相应管理,承诺遵守创新券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核,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纳入机构库。二、申请材料1、《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诚信承诺书》和《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情况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批准的资质证明、收费标准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其他事项材料受理日期:2018年6月15日前。纸质材料和材料电子版(光盘拷贝)一并报送至拉萨市科学技术局。受理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办公室七楼西侧719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320663附件:1.2.3.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5月11日为推动科技创新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2017年12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拉科发〔2017〕132号)。因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尚未搭建,为加快推进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工作,经我局党组、市财政、市“两创示范”办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暂采用纸质券方式推行。根据《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现开展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服务机构是指为拉萨市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接收并兑现创新券的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实验室等法人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移、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工商税务、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2、申请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3、自愿向拉萨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同意接受相应管理,承诺遵守创新券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核,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纳入机构库。二、申请材料1、《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诚信承诺书》和《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情况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批准的资质证明、收费标准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其他事项材料受理日期:2018年6月15日前。纸质材料和材料电子版(光盘拷贝)一并报送至拉萨市科学技术局。受理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办公室七楼西侧719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320663附件:1.2.3.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5月11日

拉萨市科技局关于征集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