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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品与服务税体系到销售与服务税体系:积极应对马来西亚间接税变革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华军  来源:华军资讯  发布时间:2019-2-24 20:56:37

原标题:从商品与服务税体系到销售与服务税体系:积极应对马来西亚间接税变革新格局马来西亚总理已签署命令,商品与服务税(GST)将自2018年6月1日起适用零税率。零税率适用的范围不包括已经享受免税的业务。此外,所有GST纳税人仍需遵守GST的其它相关规定。该暂行办法旨在实现商品与服务税(GST)体系转变为销售与服务税(SST)体系的平稳过渡,最大程度降低此次转变对业务的影响,同时给予政府有更充裕的时间去收集各方意见,制定新的SST制度。各界希望在引入新SST制度时,政府能充分考虑该转变对各行业业务运营的影响及所需的相关资源和成本。本期快讯总结了企业在GST向SST过渡时需要关注的事项,以帮助企业识别这些变化对业务产生的潜在影响,及时向政策制订者反馈意见。企业应积极参与改革进程,实现顺利过渡。同时,我们预计税收政策还会发生下列转变:重要的法规转变?2018年6月1日起,GST将适用零税率;?零税率适用的范围不包括已经享受免税的业务;?所有GST纳税人仍需遵守GST其它相关规定;?以下规定不再适用:重要考量因素现阶段GST适用零税率?GST纳税人需要继续履行的义务包括:?企业需了解零税率变化对定价、系统等方面的影响。?即使体系不再适用,GST相关记录仍需要留存备查。GST 纳税人在注销GST登记时有机会面临GST稽查,且该稽查可追溯七年内发生的业务和交易。SST过渡期问题?需要了解和应对的过渡期问题包括:?了解SST的具体应税商品与服务及其对业务的影响,包括定价(需要考虑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和系统配置。GST与SST对比SST曾在马来西亚实施40年,直至2015年4月1日被GST 取代。现有GST制度与过往的SST制度的概要对比如下:法规回顾1975年的服务税法案后续步骤1、影响分析2、变化评估3、具体过渡期计划制定4、落地实施5、后期评估原文标题:【安永税务】积极应对马来西亚间接税变革

从商品与服务税体系到销售与服务税体系:积极应对马来西亚间接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