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证券原固收部董事受贿150万 执业证书被吊销判刑2年半
原标题:申万证券原固收部董事受贿150万 执业证书被吊销判刑2年半原申万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150万元。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对边晓磊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根据证监会机构部移交的《关于建议对边晓磊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函》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沪0104刑初606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7沪01刑终1716号),边晓磊作为证券业从业人员,在申万宏源(000166,股吧)证券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协会认为,边晓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案件办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边晓磊采取注销执业证书的纪律处分,三年不受理执业证书申请。同时,上述自律惩戒措施记入证监会及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情况,和讯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上述判决。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起,边晓磊在担任现更名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业务部董事期间,负责为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私募债券。2014年8月,边晓磊利用其负责推荐客户认购债券的职务便利,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其姐夫银行账户非法收受中恒通公司卢某某(另案处理)支付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0万元。2017年3月1日,被告人边晓磊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边晓磊通过家属退出了人民币150万元赃款。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边晓磊身为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5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边晓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讯网注意到,边晓磊涉及的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私募债发行过程中,还曾经被投资者两次举报。据此前媒体报道,2014年7月,原申银万国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执行副总边晓磊通过介绍人夏立峰,向方先生推荐购买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14中恒02”)。2016年2月“14中恒02”出现根本性违约。7月27日,交涉赔付无望下,方先生认为自己在投资环节接触的相关机构涉嫌违规,包括他在内的20多名投资者向上海证监局、上海银监局等多部门实名举报投诉。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信息显示,边晓磊的证书状态已显示“离职”。(责任编辑:畅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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