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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改革步子还应再快一点
原标题:农地改革步子还应再快一点锐观察周雪松时至今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已经3年有余,3年多来,究竟取得了哪些突破?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说法,已经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自然资源部表示,下一阶段,改革工作将向一些难点问题做更深层次推进,包括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公共利益确定、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等方面。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推进,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难点问题仍然有待突破,还需要胆子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从日前自然资源部召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透露的信息来看,各试点地区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有益探索,摸清了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底数,同时,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入市途径及配套措施,普遍研究了土地征收目录,探索了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将一些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的建设用地,不再实行土地征收。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普遍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应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和试点办法都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时不我待,推进这项工作,既要积极稳妥,防止出现重大失误,同时又不能太保守,必须加快进度,尽快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日打通政策瓶颈,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制度性障碍。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乡二元体制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导致农村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与当前的城市化和市场化发展不相适应,也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现行土地征收和供给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使得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其中,城乡土地制度不平等是导致城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这既与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缺失、已有法规执行不到位有关,也与政府征地范围过宽、对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方式单一和社会保障不足等相关。我们应该看到,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农业和农村是不利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要长期近乎无偿地交公粮,交提留,以这种方式养活城镇人口,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是农民同胞勒紧裤腰带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下放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一度欣欣向荣,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我们的农村落后了,而且深受现行土地制度的制约。现行土地征收和供给制度在操作中,农民的切身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一是农民土地被低价征收,有的甚至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掩盖商业利益之实,农民成了弱势群体,被割了一次韭菜;二是农民本身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进城务工收入也不高,农民进城再高价买房,又一次被割韭菜。但是现在由于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很多农村已经没有吸引力了,但农民进城和自由迁徙还有很多的障碍。而大量的农村土地在白白地晒太阳,土地房屋资产长期闲置,躺着睡大觉,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花大量的外汇去国外买粮食,这是资源最大的浪费。要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就要消除这种浪费,彻底改变现有的土地征收和供给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能只许农民进城买房,不许市民到乡下买房,在未来土地制度的安排上,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前提下,应给予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入市更多政策支持,可以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甚至共有产权的商品房建设,探索以多种形式实现农民以土地和房屋入股参与实体经济活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我国是发展中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密切相关,与农民收入水平提升速度直接相关。国际经验表明,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当前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切实站在农民的长远利益角度创新农村土地制度,通过土地制度创新为农民创造与国家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的财富来源。只有这样,农民才能摆脱体制困境,农业才有出路,乡村才能全面振兴。
农地改革步子还应再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