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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飞速上涨 房主欲支付违约金解约 没那么容易
图片来自网络 与本文无关农户拆迁时,往往会分到几套房子。于是,有些房主就会卖掉一套,这些钱可以用作以后的装修,也可以去支付剩下的房款。因为拆迁房相对商品房便宜一些,因此,有些人就会选择拆迁房。但是,这其中往往存在隐患。拆迁房的建造工期一般比较长,再加上做房产证的时间,往往会拖上好几年。这几年的时间,房价可不能同日而语了。如此一来,有些房主就不乐意了,提价的也有,不肯卖的也有,纠纷也就由此产生了。平湖的阿明就遇到了这样烦恼的事。他在五六年前购买了一套刚刚开始建造的拆迁房,签下了合同,约定了价格与付款方式。可等到去年房子可以做房产证时,房主老沈却不愿意了。几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阿明把老沈一家告上法庭,请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同时,要求老沈一家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可老沈只想支付违约金了事,不过并没有这么容易。阿明一直想在平湖市区买一套房子,那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阿明认识了一个中介。在中介的牵线搭桥下,阿明与老沈见了面。老沈家因为拆迁分到了几套市郊的房子,就想卖掉其中一套。但是,那个时候的房子还没有造好,老沈家具体是哪一幢、哪一套,当时也不知道,但是面积是知道的,有107平方米左右。按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的买卖是有风险的,但是,这种方式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上一直存在,所以阿明也没有多想什么。经过协商之后,这套房子以335000元的价格成交。按照合同规定,阿明先支付5万元定金,并于当年当月月底时支付购房款13万元,余款155000元过户时付清。在签买卖合同时,老沈夫妻与儿子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签了之后,阿明按约定支付了这笔钱。接下来,他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一直等了近4年的时间,这些房子也都造好了,经过抓阄,终于确定了这套转让的房子的具体幢号与房号。房子造好了,但还需要绿化等环节,阿明又开始了等待。好消息一个个传来:绿化好了,道路通了,房产证也可以做了。房产证一做,这房子自然可以过户了。阿明很是兴奋,连忙打老沈的电话。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老沈总是推托不肯办理。为了让老沈快去办理房产证,阿明甚至主动支付了一笔做房产证的费用。可是,老沈还是没有去做房产证。阿明一次次地委托中介,甚至找到了村干部协商,可一直没有结果。到最后,老沈竟然说,这房子他要自己住,不卖了。这不卖的原因,双方心知肚明,就是房价上涨太厉害了。如果老沈不卖了,那阿明因拖了这么久不买其他房而损失太大了吗?于是,阿明将老沈一家告上法庭。阿明说,房子不买就不买了,但老沈一家必须赔偿损失。可是老沈呢,以为只要赔偿违约金就可以了。但是,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据审理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本案中,房主违约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应为房屋现有的市值与合同中约定房价之间的差价。经过评估公司评估,涉案房屋的市值已是双方原先约定的房价的三倍,房主仅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显然难以弥补买受人的损失,故买受人有权要求调高违约金。后在法官的调解下,这起纠纷最终得到调解,除退还所有已付房款外,老沈一家还赔偿阿明损失30万元。
房价飞速上涨 房主欲支付违约金解约 没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