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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拆迁的“人间百态”:将婚姻当筹码换拆迁补偿
原标题:郑州城郊村庄拆迁中的“人间百态” 将婚姻当筹码换拆迁补偿核心提示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郑州近郊村庄及“城中村”面临拆迁,由此引发的“亲情战”不在少数。22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其他几例已经判决的、因拆迁引发的纠纷,从中剖析拆迁过程中的“人间百态”,并邀请法院提供专业的说法,帮助大家在纠纷发生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郑州一处拆迁房屋墙壁上的贴画,显示出原主人对幸福的憧憬。记者 洪波 摄影案例1小夫妻搭上拆迁“末班车”不到半年闹离婚现年26岁的严先生家住惠济区。2014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22岁的刘女士。随后,严家所在的村庄被划为拆迁安置区域。按照当时的拆迁安置方案,达到婚龄的成年子女,未婚仅可安置一套房屋,如果已婚则可安置两套。为搭上拆迁安置政策“末班车”,双方父母商量后,决定让两人早点办理结婚手续。在认识一个多月后,严先生与刘女士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刘女士也随即赶在安置政策报名截止前将户口迁到了严家。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和沟通,夫妻俩仅过了几个月安宁生活,两人之间的矛盾就开始爆发了。“我觉得俩人性格越来越合不拢了,我要离婚。”结婚不到半年,严先生向惠济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双方自愿结婚,应当对婚姻和家庭负起各自的责任。原、被告结婚不久、年龄尚轻,只要双方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理智、慎重对待婚姻家庭问题,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且原告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遂依法驳回了严先生的诉讼请求。
村庄拆迁的“人间百态”:将婚姻当筹码换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