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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王村五组东边郑州西绕城高速东约100米连霍高速南约1公里处。该处为修建绕城高速时取土形成的低洼地,低洼地内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南北长约140米,东西宽约20米,高约2.6米。经调查,该处原为地势较低的自然沟壑,2002年修建郑州市绕城高速时曾作为土石方采取处进行过土石方取土,2005年郑州市绕城高速绿化时政府又征用该处为取土点进行取土。郑州市绕城修建完成时该取土点弃用,形成了一个约为3米深、30米宽、180米长的面积约为8亩的大坑。经进一步调查,该处2015年9月30日,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流转给荥阳市绿土地软籽石榴专业合作社用于果树作物种植,该合作社法人为王为华,合同期限为13年,于2028年9月到期。2015年后由于该坑业主荥阳市绿土地软籽石榴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不善,造成该坑一直荒芜,承租期内私自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堆积。荥阳市广武镇要求后王村五组荥阳市绿土地软籽石榴专业合作社对该处土地进行整改。目前,该处土地进行培土复耕,实施绿化种植。现已经完成60%的树木种植。同时,将加大城乡接合部周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抽调专人在科学大道、陇海路等入市口设卡点,严查外区域渣土车进入并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荥阳市已经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荥阳市广武镇国土、公安部门已经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占用土地、建筑垃圾来源等进行取证调查,将依法处理到底。无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 是否办结办结时间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办理备注10D410000201806030052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工程方反映:1.郑州市全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厂、垃圾场、商混站等因环保督察处于关停状态,土石方作业不允许生产,诉求人认为政府应该制定关停标准,不应该全部关停。2.经开区三环四港联动大道道路扬尘污染严重。3.工程施工方需要安装监控设备,由企业承担费用3600元不合理。是 6月7日部分属实一、关于“郑州全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厂、垃圾场、商混站等因环保督察处于关停状态,土石方作业不允许生产,诉求人认为政府应该制定关停标准,不应该全部关停”问题。郑州市近年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民生,以扎扎实实的环保工作,促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面形成。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现象,坚持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对其实施严格的督察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8年6月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提出要求:要提高站位,改进作风。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要把握重点,分类施策。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要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摸底核查情况,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厂、垃圾场、商混站资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厂企业予以坚决整治取缔:一是关于混凝土加工、石子厂关停问题。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市建委于2016年9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和扬尘污染整治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16〕109号)文件,要求对未取得合法行业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砂石料厂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取得合法行业资质但未达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整治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我市对于无任何合法行业资质的临时性混凝土加工和砂石料厂予以坚决取缔。同时我市共有建筑石料矿山企业117家,均为县发证矿山企业,其中62家采矿许可证目前已经到期,处于关停状态,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监管。二是关于商混站、土石方作业关停问题。2017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启动橙色和红色预警管控时,全市商混站、土石方作业须按要求停产。我市只在2017年秋、冬季及2018年春季在橙色和红色预警管控时,要求全市商混站停产、土石方作业停产,其他时间都是正常生产。目前全市商混站、土石方作业都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综上所述,我市并没有因环保督察而组织混凝土加工、石子厂、垃圾场、商混站等停产,土石方作业不允许生产,投诉人投诉问题不属实。二、关于“经开区三环四港联动大道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1.基本情况经开区南三环和四港联动大道分别由两个保洁单位负责。南三环由经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清扫保洁,四港联动大道由郑州市交运委负责清扫保洁。2.现场调查情况针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轮第二批16号第2项督办问题,市交运委和经开区立即安排人员前往南三环四港联动大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南三环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东西两侧(南三环)道路清扫保洁比较到位,南北方向(四港联动大道)道路破损有积尘。三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东西双向(三环方向),渣土车行驶频繁,未发现有抛洒现象。同时,主路保洁车辆作业正常,无明显扬尘污染。三、关于“工程施工方需要安装监控设备,由企业承担费用3600元不合理”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扬尘污染监测监控水平,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于2017年3月28日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