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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三)污染物监测情况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该厂院内地下井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要求。2018年6月3日,登封市颍阳镇由分管副镇长带队,登封市攻坚办督导一组及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颍阳中队执法人员,对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近期因工人返乡夏收,该企业处于放假状态。反映“该企业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废气难闻,污染周边农作物”的问题,经调查,涉及的问题不属实。1.关于“该企业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的问题:在该企业厂区内外均未发现渗坑,该企业两个生产废水池均做防渗处理,另外一个生活污水收集池、一个雨水收集池,全部没有外排水现象。2.关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问题: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该厂院内地下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3.关于“废气难闻”的问题:该企业灌装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粉剂车间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食堂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4.关于“污染周边农作物”的问题:该企业南墙外基本农田种植的小麦无异常,东侧为一空院、西侧为乡村道路、北侧草木无异常,未发现有污染农作物。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企业监控,防止企业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无(*)5D410000201806030008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将要建年产十万吨润滑油厂(中国石化郑州分公司),4月份信息已经公示,目前处于停建状态。投诉人认为该厂存在环评造假,在人口密集区,建设润滑油厂不合理。是 6月7日部分属实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期间暂停该项目一切手续办理。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无(*)(同第2批D410000201806030044)前2批重复举报3次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 是否办结办结时间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办理备注5D410000201806030008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将要建年产十万吨润滑油厂(中国石化郑州分公司),4月份信息已经公示,目前处于停建状态。投诉人认为该厂存在环评造假,在人口密集区,建设润滑油厂不合理。是 6月7日部分属实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项目用地问题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中工业项目分类清单,无化学反应过程的专用化学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中的石化化工大类,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2.环评编制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该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3.环评单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接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该项目委托的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l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评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