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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春和债”违约进展:春和集团称将“讨债用于还债”银行负债逼近70亿元
47亿元。在79起诉讼中,已判决(含裁决、调解)且原告胜诉的诉讼合计金额超过30亿元。此外,在全部诉讼中,银行作为原告的案件共有47起,占比接近六成,涉及金额约为36亿元。两度实质性违约偿债工作待推进事实上,“12春和债”本次违约,并未引起市场惊讶。而投资者的相关维权工作,也早在一年前就已开始。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4月份,春和集团公开发行5.4亿元的企业债,即“12春和债”。该期债券票面利率7.78%,期限为6年。2015年-2016年,春和集团开始出现主营业务亏损、营运资金紧张、部分贷款逾期欠息等问题,且其发行的短期融资券“15春和CP001”未能按期足额兑付,率先出现违约。彼时,业内对于“12春和债”的违约已有预期。进入2017年以来,“12春和债”违约靴子开始落地:2017年4月24日,春和集团未能按期支付“12春和债”2017年度利息4201.2万元,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在上个月,春和集团本应于24日支付最后一期债券利息及本金合计5.82亿元,相反投资人等来的却是一纸公告:“截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公司仍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导致“12春和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对本期债券的实质违约。”“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什么具体的解决措施,我们现在对春和集团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某投资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据悉,在兑付无望之后,多位投资者将维权重点转向承销商、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认为其在债券发行中存在尽调不足、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事实上,在债券违约后,春和集团也曾推出数起具体偿债计划。据公告显示,2017年8月份,春和集团将某申报破产债权(确认清偿金额334.73万元)转让给“12春和债”债券持有人以偿付部分本息。但因该破产债权被保全,致使转让无法执行。此外,2017年9月份,春和集团与中投证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其申报的3.75亿元破产债权转让给“12春和债”债券持有人。2017年12月份,公司与SOEG、中投证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将SOEG持有的相应股权转让应收款向“12春和债”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不过,该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具有争议,最终结果尚待法院裁决。
“12春和债”违约进展:春和集团称将“讨债用于还债”银行负债逼近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