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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公布“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征集照片
- 4月25日起,泉州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征集活动,被交警支队采用曝光的图片、视频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活动至今,不少市民积极参与,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记录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踊跃投稿。昨日,市交警支队曝光第一期被采用的交通违法照片。- 4月28日22时,一名滴滴司机行车中和等红绿灯时都在玩手机,被乘客拍下,乘客表示曾提醒驾驶员玩手机是不合适的,但驾驶员无动于衷,于是乘客上传了“随手拍”照片。5月1日17时,市区新华北路西湖公园路段北往南方向,一辆公交车逆行,5月2日17时30分,在洛江区万荣街与安吉路交会红绿灯处,有小车违法停车,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被群众“随手拍”定格。- 4月28日22时,一滴滴司机等红绿灯时玩手机。- 5月1日17时,泉州市区新华北路西湖公园路段北往南方向,公交车逆行。- 4月29日18时,晋江湖光路五店市灯控处,一小车违规变道。- 4月26日7时33分,晋江双龙路往陈埭方向宝龙酒店红绿灯处,黑色小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 4月25日8时55分,泉州大桥进城方向三岔灯控路口,白色轿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 据交警介绍,虽然市民拍摄到的违法照片很多,但是有一些图片的说明不完整,有的照片则看不清楚车牌,还有的市民提供的照片是自己在开车时拍摄的,所以拍摄到的违法行为无法被采用。- 交警表示,市民可以继续踊跃参与,将拍到的交通陋习照片、视频发送至违法所在地的交警大队官方微信平台,或关注“泉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随手拍”子菜单进行投稿。交警在此也提醒参与活动的市民,拍摄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拍照,确保自身安全。(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媛 文/图)
泉州交警公布“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征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