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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伤干警打掉执法仪 男子被鲤城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0日
- 近日,鲤城法院在开展执行活动中,遭遇被执行人张某暴力抗法,干警手被抓伤,执法记录仪被打掉。现场干警依法果断处置,张某因此被处以10日的司法拘留。- 法院介绍,今年2月,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该区某鞋业公司应支付周某、黄某、王某3人劳动报酬共计3.6万余元。仲裁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仲裁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后周某3人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7日,执行干警来到该公司,找到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在与张某核对身份时,他矢口否认自己就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图蒙混过关。执行干警当即让申请执行人前来指认,揭穿了张某的小伎俩。- 随后,在向张某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干警依法对他进行传唤,要求张某到法院进行处理。但此时的张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不断推搡并抓伤执行干警,还打掉执法记录仪,随后用手、脚顶住车门,抗拒执行。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张某,并将他带回法院。- 回到法院后,经干警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的严重错误,并向干警道歉。随后,在干警耐心地释法析理后,张某通过朋友筹集资金,向3名申请执行人支付所有欠薪,案件顺利执结。- 对于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恶劣行为,鲤城法院依法决定对他处以10日的司法拘留。(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洪金健)-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墩良 辑)
抓伤干警打掉执法仪 男子被鲤城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