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男子树下休息被毒蛇咬伤:治疗9天保命 恐仍须截肢
- ·下一篇文章:央视记者卧底云南低价旅游团:团费不足机票一半 “赔本的买卖”原来是...
新京报:把网约车录音录像的选择权交给乘客
原标题:把网约车录音录像的选择权交给乘客 |新京报快评在网约车竞争的“下半场赛道”的背景下,采取技术之类的办法最大化地保障乘客安全,也是平台应尽之责。文 |?侃人空姐遇害案激起了“亡羊补牢”的回响:在5月12日零点下线顺风车服务后,滴滴16日又发布整改方案,包括顺风车用户标签和车主评价功能全部下线,车主每次接单前需进行人脸识别,网约车暂停接受22点至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等。在发布整改措施的同时,滴滴也就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疑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疑问之一就是,是否在明确告知用户并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是否应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网友对此莫衷一是。有媒体调查显示,21120名网友中,有近七成受访者支持,其主要论点就是,“为了安全需要让渡部分隐私”“发生纠纷很常见,留证才能避免分岐”;约三成反对,有些人认为视音频内容可能泄露,导致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拆了东墙补西墙”。这些说法都不无道理,也道出了公众各有侧重的现实顾虑。可以肯定,在监督司机和约束合乘双方上做加法的“大方向”没毛病。从人身安全角度讲,无论是网约车还是出租车,都是相对私密且狭小的空间,尤其是夜晚或人少路段,容易形成脱离外部环境约束的作案场景,增加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则能让有些不怀好意的司机有所收敛;从纠纷处理角度看,司乘纠纷有时难免,投诉后举证难往往会影响平台判责、司法机关追责,有了现场信息记录的佐证,有利于息争止讼,也有助于受损方维权。▲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但方向是对的,也得有“正确打开方式”,得综合考量多方意见、尽量消除多重顾虑,无论是框架构建还是细节设计,都应在周全考虑中寻找最优解。鉴于此,就这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可以,但有几点前提:首先,每次录音录像的选择权,包括是否要启用录音录像、是录音还是录像、是全程录还是半途录,要交给乘客决定,而不能全程自动录音录像,那样可能侵犯到乘客的隐私权;其次,是否和何时启用录音录像,可在客户端设置按钮,由乘客点击确认,该按钮不可折叠到“更多”之类的选项中,而宜明确标识,方便乘客在自愿情况下或紧急状态下随时启动。还可考虑在车上明显处设置启动按钮,以便乘客在紧急时快速启动。二,录音录像应实时直接加密上传服务器,若司机人为地卸载和关闭车上的录音录像设备,后台应自动报警;还要建立乘客紧急状态下可快捷报警和将视音频传送、平台跟警方联动的机制。此前西安等地已明确,网约车应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有全车监控摄像设备(满足录音和录像功能,并可与行业管理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共享)等。接入平台的顺风车也该有类似装置设备,且不能让司机随意拆卸,若出现随意拆卸行为则将其拉黑。其紧急报警功能也该随时处于可激活的状态,否则有录音录像也只能当事后凭证。三,基于对司乘隐私的严格保护,将录音录像资料加密保管,或许可采用高级别的数据加密算法为其“上锁”,保留若干时间后自动删除。允许可对行程录音录像,不等于就是“用隐私安全换人身安全”。对乘客来说,隐私安全跟人身安全不应是“二选一”,而应该都有保障。用技术完善为乘客安全加持,自然意味着安全保障成本的抬高。但在安全已成产品或模式创新的生命线,也是网约车竞争的“下半场赛道”的背景下,采取技术之类的办法最大化地保障乘客安全,也是平台应尽之责。责任编辑:余鹏飞
新京报:把网约车录音录像的选择权交给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