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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起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违令骚扰 当庭被训诫罚款
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侯女士遭遇哥哥侯先生一家谩骂、威胁、殴打。侯女士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后申请执行。5月14日下午,东城法院对侯先生妻子罚款1000元,并现场予以训诫。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法官介绍,2017年起,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儿子侯小某,多次对侯女士进行威胁、骚扰、辱骂,并多次进行殴打。 2017年2月,侯先生等人甚至以侯女士有精神病为由,将其强制带到某医院,后侯女士家人报警并通过警察将其带回,事情才得以平息。此后,侯先生一家仍对侯女士进行辱骂,且多次跑到她家中闹事。2018年1月17日,侯女士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交了录音、照片等证据。2018年1月19日,东城法院经审查认为,侯女士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并作出裁定:禁止侯先生等人殴打、威胁、辱骂侯女士,禁止侯先生等人骚扰、跟踪、接触侯女士,有效期为6个月。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2018年4月24日,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等人仍跑到侯女士住所处砸门并辱骂威胁,在其家门口的墙上涂写损害她名誉的话。4月26日,侯女士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法院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顺利执行与实施。5月14日下午,侯先生的妻子李某经传唤来到法院。经过合议,下午4点半,执行法官宣布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执行,并要求其缴纳罚款1000元。此外,要求李某当场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间不再对侯女士进行跟踪、骚扰、辱骂等行为。据承办法官介绍,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将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编辑:林野 杨梓铭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侯女士遭遇哥哥侯先生一家谩骂、威胁、殴打。侯女士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后申请执行。5月14日下午,东城法院对侯先生妻子罚款1000元,并现场予以训诫。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法官介绍,2017年起,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儿子侯小某,多次对侯女士进行威胁、骚扰、辱骂,并多次进行殴打。 2017年2月,侯先生等人甚至以侯女士有精神病为由,将其强制带到某医院,后侯女士家人报警并通过警察将其带回,事情才得以平息。此后,侯先生一家仍对侯女士进行辱骂,且多次跑到她家中闹事。2018年1月17日,侯女士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交了录音、照片等证据。2018年1月19日,东城法院经审查认为,侯女士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并作出裁定:禁止侯先生等人殴打、威胁、辱骂侯女士,禁止侯先生等人骚扰、跟踪、接触侯女士,有效期为6个月。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2018年4月24日,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等人仍跑到侯女士住所处砸门并辱骂威胁,在其家门口的墙上涂写损害她名誉的话。4月26日,侯女士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法院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顺利执行与实施。5月14日下午,侯先生的妻子李某经传唤来到法院。经过合议,下午4点半,执行法官宣布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执行,并要求其缴纳罚款1000元。此外,要求李某当场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间不再对侯女士进行跟踪、骚扰、辱骂等行为。据承办法官介绍,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将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编辑:林野 杨梓铭
北京法院首起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违令骚扰 当庭被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