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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庄子:三个寓言,三种大智慧
原标题:老子与庄子:三个寓言,三种大智慧人应当如何生活?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思考和争论的一个问题。在百家争鸣的先秦时期,思想家都很踊跃地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形成了有很大影响的四种类型:孔子认为,人应当过仁、义、礼、智、信的生活;墨子认为,人应当过“兼爱”“节用”的生活;杨朱认为,人应当过珍重自己、“不以物累形”的生活;老子、庄子则认为,人应当过顺应自然、“与天地为一”的生活。老子生活在春秋末期,做过周朝的“守藏室之史”,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兼历史研究所所长,称得上大学问家,所以孔子曾向他问礼、问道。庄子生活在战国中期,宋国蒙人,宁愿在当地做“漆园吏”,也拒绝楚威王的厚币礼聘。今存《庄子》一书,其文汪洋恣肆,多采用寓言形式,表达老庄思想。今日,我们选取三则寓言故事,一起来感受老庄关于生存理念、处世态度、处事方式的生活智慧。01“相忘于江湖”个体都保持理想生存质量《庄子》记录了老子和孔子交往的许多事迹,一般都是孔子问、老聃答,老聃即老子。唯独有一次,“孔子见老聃而语仁义”。在孔子想来,老子虽然知识渊博,但在“仁义”问题上,自己学有专长,可以与对方讲一讲。不料,这一举动却遭到老子的一番批评。接着,老子给孔子讲了一个寓言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寓言中包含两种场景,展示了两种不同的生存理念。前一场景是两条鱼在泉水干涸成为陆地的情况下,各自以口中的湿气和涎沫滋润对方,以延续对方的生命。当灭顶之灾来临之际,将仅有的一线生机留给他人,人与人之间的“仁义”关怀到了极致。后一场景是两条鱼生活在江湖之中,从不会想到用自己口中的湿气和涎沫去滋润对方。当处在适合生存的环境里,不存在生存危机的状态下,人们就会忘掉相互之间的“仁义”关怀。对这两种场景、两种生存理念作一比较,可以感受到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前一场景是一种极端恶劣的生存状态,即便“相呴以湿,相濡以沫”,所能维持的生存质量必然很低,也很难长久;后一场景是一种最适宜、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每一个个体都保持着理想的生存质量,个体之间无须相互关怀。在老子看来,“仁义”思想,是建立在人类生存环境恶化基础之上的一种生存理念。这种教化越盛行,说明人们所处的生存环境越恶劣。所以,老子倡导这样一种生存理念:人应该如同鱼儿在大江大湖里那样,生活在适合生存的环境中;在那种环境下惬意生活的人,不需要相互之间的关怀救助,社会也无须进行“仁义”教化。这种“相忘于江湖”的生存理念,才是人们应该持有的,并且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人们应当积极主动地寻找、营造一个适宜的社会环境。由此,老子将相濡以沫的“仁义”教化,比喻为“若负建鼓而求亡子者”:人已经逃走,才敲打着锣鼓去寻找,不亦晚乎?听了老子关于“相忘于江湖”的生存理念,孔子惊羡得“口张而不能嗋”,回到住处后连续几天不说话。若干年之后,老子骑着青牛出函谷关(一曰散关)西去,应关吏尹喜所请,撰写《道德经》一书。该书第八十章,将“相忘于江湖”的生存环境定性为“小国寡民”,其生存状态令人向往:“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聃所处的春秋末期,正是那些人口众多的“千乘之国”不安于现状,时时想着发动侵略战争、侵吞他国土地财物的动荡之际。一旦国家小、人口少,“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大规模的战争也就打不起来了,人们就可以吃得香甜、穿得美丽、住得安适、过得惬意。这样一幅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的画面,正是老子“相忘于江湖”生存理念所衍化的理想图景。然而,老子这个为天下人谋幸福的生存智慧,并没有被当时热衷于争霸图强的大国诸侯所接受。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完之后大鱼之间殊死相残的局面愈演愈烈。同时,在老子的大智慧面前,读书人也患了消化不良症,不同程度地曲解了“绝仁弃义”的主张和“小国寡民”的理念。还有人甚至将老子倡导“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小国寡民”生存理念,斥之为开历史倒车的“最后悲鸣”。02“万物与我为一”增强深度感知世界能力第二个故事,记载于《庄子》秋水篇:庄子和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与庄子同游的惠子,是曾在魏国执政多年的惠施,因为秦国张仪的离间,刚刚走下政坛。《庄子》言:“惠施多方,其书五车。”现代人往往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一个人的学问大,其源盖出自于惠施。惠施曾将自己的10个命题,告示所有喜欢名辩的学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纷纷拿出自己的代表性辩题,“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将激荡300年的先秦名辩思潮推向巅峰状态。在中国哲学史上,庄子与惠施的这一场“濠梁之辩”无疑是一次更经典、更精彩的论辩,2000多年来始终为人津津乐道,甚至经常有学者充当他们的评判人。从逻辑角度考量,惠施的推论是合理的。这位以譬喻著称的逻辑学家,遵奉的是“异类不比,说在量”的类比原则。不同的类,衡量标准不一样,不能作由此及彼的推论。由游于濠梁之上的人的快乐心情,不能推论水中出游从容的鱼也是快乐的。在论辩过程中,惠施又从“我非子,固不知子矣”,推论“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也是合乎推理规则的。相反,庄子在论辩过程中,犯了一个自语相违的逻辑错误:他的第一个反驳语“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肯定了惠施不知道庄子知鱼之乐;第二个反驳语却又肯定惠施知庄子知鱼之乐,从而对“安知鱼之乐”作出了完全相反的两种解释。从哲学的角度来考量,庄子的“知鱼之乐”,是其“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处世态度的必然结果。在庄子看来,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都是道的具体而微,所谓“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因此,人与鱼儿之间是相通的,没有截然分割的区别。人能感知鱼,鱼也能感知人。鱼是否快乐,人当然能感知。为了证明人类和万物之间的相通性,《庄子》的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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