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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方药合理销售管理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监管,打击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假造处方销售处方药、假抄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安溪县市场监管局面向广大药品零售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方药合理销售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针对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多发易发的状况,明确了多项针对性的监管举措:鼓励有条件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微信系统,通过视频音频直接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进行问诊、咨询,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电子处方,零售药品接受电子处方后再存档;重点加强抗菌素类药品、性激素类、毒性药品、含特药品及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麻药品和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及所有注射剂型药品的销售管理;加强近效期处方药的销售管控,依法开辟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急救用药的绿色通道等针对性监管举措,进一步细化处方药销售监管的措施和要求,增强了监管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突出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具备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资格;是否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店内张贴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警示语和忠告语是否醒目;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审核签字;已安装电子处方系统的企业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加大对驻店药师履职在岗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在其他单位兼职,在职药师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册人员是否一致;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药师暂时离岗或不在岗时,是否有明示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告知牌。- 截至目前,安溪先后检查零售药店45家,对3家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的药店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记者陈云青通讯员白振福)
安溪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方药合理销售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