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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字标识下停车被贴黄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华军  来源:华军资讯  发布时间:2019-2-28 5:08:19

本报讯(记者 俞刚)既有交管部门设立的停车标识,又有城管安置的专人收费同意停车,但停放在西安电子二路锦业大厦东、北侧人行道上的许多车辆,昨日上午还是被交警贴上了违法停车的黄条。车窗被贴违法停车的黄条车窗被贴违法停车的黄条车主李先生讲,昨日上午,他前往电子二路锦业大厦附近的一银行办事,在看到交警部门设立的“P”字停车标识后,他将车停放到了大厦前的车位上,并向一中年男子缴了3元钱的停车费。半小时后,当他办事完毕离开时,却发现自己的车窗上被贴了一张违法停车的黄条,让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安市交管支队高速大队接受处罚。“我缴了停车费,这里又有交警设立的停车标识,要我接受的是哪门子的处罚呀!”李先生对此大为不解。上午11时许,记者在该处看到,人行道上停放的五六辆小轿车车窗上都被贴上了黄条,拐角处竖着一面很大的“P”字停车标识。该处人行道上的许多彩色地砖被车辆碾轧得面目全非。“既然此处允许停车,就应当铺上相应的耐磨、耐压砖嘛!这路面铺了没多久,地砖全被压碎了,这钱花得可真冤枉。”过往市民无不为之惋惜。停车场负责人被交警调查停车场负责人被交警调查据高速大队负责电子二路地段的一位杨姓民警讲,当日的违法停车黄条是他们贴的。对于市民的疑惑,杨姓交警称可能是交管部门设置的停车标识“不够合理”。至于市民的质问,杨警官始终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但他表示将向大队相关领导汇报是否应该取消停车标识。据了解,在该人行道划停车场收取费用是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作出的决定,而据西安市政府相关文件,交管部门将人行道停车点交转给执法局进行管理的最后期限是2007年7月。“我们也不清楚,不知道收费的人是城管局的什么人,在设立停车场收费之前,他们根本没有和我们打过招呼。”西安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城管执法局在此处设立停车场收费有点唐突。对于停车被贴黄条一事,该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也有一定责任,车主将免于处罚。“收费的人既不穿制服,也不戴证件,使用票据也是不合规定的散票,按相关法规,应当对其拘留。”据高速大队的民警讲,经调查,承包该停车场的人经常有收费不给票和使用散票的违法行为,昨日下午,在锦业大厦东侧停车场违规收费的刘某已被警方调查。本文来源:华商报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本文来源:华商报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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