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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商品房不得夜间开盘和销售,签合同后两年内不得交易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华军  来源:华军资讯  发布时间:2019-2-22 19:15:12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6月5日,湖北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大商品住房供应,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开盘时间控制在8:30至18:00之间,不得在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销售完毕前,应定期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摇号,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虚假摇号、内定房源。同时,自该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宜昌此次出台限售政策说明,当前三四线城市或者说地级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是比较热的,出台限售政策是为了稳定房价和稳定预期。通过给予2年限售的规定,有助于稳定市场,也是对当前短期炒房现象的管制。严跃进还表示,该限售说明东部市场过热的现象开始蔓延到中部市场,尤其是类似宜昌这类相对弱的中部市场,此类城市未来限购出台可能性不大,但限售全面推广的可能性较大,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可以,但稳定房价也是最近的工作重点。编辑:马小龙 艾峥 校对:郭利琴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6月5日,湖北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大商品住房供应,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开盘时间控制在8:30至18:00之间,不得在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销售完毕前,应定期向住建(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摇号,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虚假摇号、内定房源。同时,自该通知施行后,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宜昌此次出台限售政策说明,当前三四线城市或者说地级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是比较热的,出台限售政策是为了稳定房价和稳定预期。通过给予2年限售的规定,有助于稳定市场,也是对当前短期炒房现象的管制。严跃进还表示,该限售说明东部市场过热的现象开始蔓延到中部市场,尤其是类似宜昌这类相对弱的中部市场,此类城市未来限购出台可能性不大,但限售全面推广的可能性较大,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可以,但稳定房价也是最近的工作重点。编辑:马小龙 艾峥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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